护士的六项权利;五项义务;四种违反义务的表现;三种惩罚措施
一、护士的权利
总计六项权利。两个利益(物质和精神利益)、两个安全(执业安全和人身安全);学习培训;获得履行职责相关。
1.获得物质报酬的权利
2.安全执业的权利
3.学习、培训的权利
4.获得履行职责相关的权利(建议批评权)
5.获得表彰、奖励的权利
6.人格尊严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
二、护士的义务
依法护理、紧急救护、查对执行医嘱、保护隐私、公共卫生救护
1.依法进行临床护理义务
护士执业的根本准则,即合法性原则
正确书写包括护理记录在内等病历材料
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,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,并加以注明
2.紧急救治患者的义务
发现患者病情危急,应当立即通知医师;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,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。
3.正确查对、执行医嘱的义务
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;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。
4.保护患者隐私的义务 个人信息、私人活动或私有领域
5.积极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救护的义务
自然灾害、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
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的安排
三、护士违反义务的表现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
(一)违反法定义务的表现
1.患者病情危急未立即通知医师
2.发现医嘱违反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,未提出或者报告的。
3.泄露患者隐私
4.不服从安排参加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医疗救护
(二)违反法定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
承担法律责任有三种形式:警告、暂停执业活动(6月~1年)、吊销其护士执业证书(2年内不得申请执业注册 ),同时记入护士执业不良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