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血血糖<2.2mmol/L(40mg/dl)应诊断为新生儿低血糖,而不考虑出生体重、胎龄和日龄。
一、病因
新生儿低血糖分为暂时性或持久性两类。
1.暂时性低血糖 低血糖持续时间较短,不超过新生儿期。①葡萄糖储存不足,主要见于早产儿、窒息缺氧、败血症、小于胎龄儿、先天性心脏病等。②葡萄糖利用增加,多见于患有糖尿病母亲的婴儿、Rh溶血病等。
2.持续性低血糖 指低血糖持续到婴儿或儿童期。常见于胰岛细胞瘤、先天性垂体功能不全、遗传代谢病等。
二、临床表现
大多数低血糖者无临床症状。少数可出现如喂养困难、淡漠、嗜睡、青紫、哭声异常、颤抖、震颤、易激惹、肌张力减低,甚至惊厥、呼吸暂停等非特异性表现。在静脉注射葡萄糖液后,上述症状消失、血糖恢复正常者,称症状性低血糖。
三、辅助检查
1.血糖测定 高危儿应在生后4小时内,反复监测血糖;以后每隔1小时复查,直至血糖浓度稳定。
2.持续性低血糖者,根据病情测定血胰岛素、胰高糖素、生长激素等。
四、治疗原则
保持血糖稳定,防止低血糖发生。
无症状低血糖者,可口服葡萄糖。如无效改为静脉注射;有症状低血糖者,应静脉注射葡萄糖;足月儿3~5mg/(kg·min),早产适于胎龄儿4~6mg/(kg·min),早产小于胎龄儿6~8mg/(kg·min)。
对持续反复低血糖者,除注射葡萄糖外,根据病情需要可增加氢化可的松、胰高糖素治疗。
五、护理问题
1.潜在并发症:惊厥
2.营养失调 低于机体需要量与摄入不足、葡萄糖利用增加有关
六、护理措施
1.定期监测患儿血糖,防止低血糖发生。
2.无症状能进食者,可先进食。并密切观察血糖变化。如口服不能纠正者,可静脉滴注葡萄糖,根据血糖测定结果调整静脉滴注葡萄糖的速度。
3.静脉输入葡萄糖时,需定期监测血糖变化,及时调整输液速度,保证血糖浓度稳定。
4.密切观察病情变化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
七、健康教育
向家长解释病因与预后,让家长了解低血糖发生时的表现,定期门诊复查。